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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对《保定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办法》延长有效期的通知

       我局部分文件有效期即将届满,经研究,决定对《保定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收统支管理办法》(保医保发〔2022〕13号)有效期延期3年。

       特此通知。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202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