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人民政府
通知公告
 巡 视 公 告
 当前位置:首页 >> 政民互动 >> 政府留言板
留言须知
我要留言

欢迎您来到“政府留言板”,该栏目主要接受广大群众对政府工作的建言献策、政策咨询和反映问题,有关县(市、区)、部门(单位)将及时受理并回复。

一、主要受理范围:有关政策法规以及公共服务信息的咨询;影响群众日常生活的问题和非紧急类求助;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各类市场主体在投资、生产、经营方面的咨询、投诉;反映社会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及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对本市改革开放、经济建设、营商环境、城市建设与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二、不予受理范围: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应通过110、119、120、122等紧急渠道求助的事项;已经进入司法、仲裁、信访以及纪检监察机关程序的事项;已有行政复议结论的事项;涉及军队和国家安全的事项;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保定市行政区域以外其他地区的事项;违反法律法规、社会公序良俗以及恶意攻击、骚扰或无实质诉求内容的事项;以及其他超出受理范围的问题等。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为保障您反映的问题尽快解决,方便与您联系核实,建议尽量填写真实姓名、联系方式以及所反映问题发生的详细时间和地点。本栏目将保存您留言时采用的网名、使用的IP地址、留言时间和留言内容,并有权对所有留言进行转办、整理、归类和引用。

(二)本栏目的留言答复内容以政策解答、流程说明、进展告知为主,是一种指导性意见,不具有法定效力。选登的留言均代表留言人个人观点,不代表本栏目观点。如网民留言反映虚假信息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将依法追究留言人的相关责任。

(三)留言人如需个人信息保密,请在反映内容中加以说明,如“个人信息保密”或“保密”。本栏目将对您填写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以下情形的留言将不予答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政府有关规定;问题阐述不明确、不具体,无从调查或回复;用语不文明,使用侮辱性、诬蔑性、歧视性语言等;恐吓、威胁、诽谤他人或部门,以及其他超出受理范围的问题;诉求事项已依法依规办结,诉求人仍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诉求的事项等。

(五)对于政策咨询、建言献策、办事服务等一般性诉求,以及仅需要承办单位调查核实的事项等,5个工作日内予以回复。较复杂的事项,根据承办单位调查核实和具体处置进展予以阶段性回复,直至办结。

 我已认真阅知以上须知内容。
我要留言    留言查询
政民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