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保定市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积极推行政务公开制度,规范政务公开要求,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提高政务公开水平,为推进全市教育系统作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提供了坚实保障。现将保定市教育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指标统计表。
(一)健全机制,政务公开工作不断完善
1.加强组织领导。由市委教育工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负责同志为成员,做到机构健全,组织完善,确保了政务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
2.制定工作要点。为了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教育行政管理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我局制定了切实可行的《保定市教育局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并严格按照工作要点开展政务公开工作。
3.设立政务公开专栏。在保定市教育局门户网站上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局办公室负责政务公开信息上网工作,切实做到政务工作在阳光下运行。
(二)领导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推行政务公开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的民主权力,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提高行政机关行为的透明度和办事效率,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局领导班子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政务公开工作,要求将各处室工作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和办事要求公之于众,并安排专人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日常事务,不定期对公开情况进行检查,逐步形成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处室具体承办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三)强化措施,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为全面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同时在重点环节上有创新和突破,我局在规范制度、重要事项公开和公开的形式上作了积极的探索。
1.规范制度,以制度管人管事。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组织领导、内容范围、基本要求,明确了局机关干部职工的工作职责,方便群众办事、查询和监督。同时,在教育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宣传重要事项,在相应的范围予以公示,并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截至目前,我局在门户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公开信息45条,教育动态类信息222条,无投诉情况。
通过网站政务公开专栏宣传初高中招生方案,包括义务教育招生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学校情况、招生结果等信息。精准落实学生资助宣传工作。广泛开展了教育资助政策大宣传活动,细化资助政策宣传制度,设置教育资助政策宣传栏,向每个建档立卡户发放了由省统一印制的年历画,在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全面开展“大家访”活动,并通过“两课”“两信”“两回执”宣称教育资助政策,做到了资助政策宣传全覆盖,各学段政策宣传无缝隙,实现了教育资助政策“人人知”“天天见”。
2.突出重点,公开重要事项。一是抓住重要事项。我局抓住涉及关键工作、关键环节,突出群众关心、社会关注、与群众利益关系最密切的重要事项,从内容和形式上重点加以深化。二是收费工作警钟长鸣。学校收费问题是社会和群众关注的热点,是最易引起社会和群众意见的焦点。对此,教育局高度重视,常抓不懈。每学期开学初,各校按要求,同一标准,同一样式,在醒目位置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批准文号。收费时统一使用财政印制的收费票据,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线制度。三是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在制定招生政策中,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力求决策民主、科学、公正。为了实现招生工作最大限度的透明化,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录取程序及日程通过门户网站公布,进一步保证了招生全程的公正、公平。
3.规范形式,注重实际效果。按照政务公开的具体要求,在公开中主要采取了设立公开宣传栏、公开监督电话、设立意见箱等方式,公开各处室的工作职责、对外办理事项以及重点工作的办事程序,公开投诉监督电话,受理各类投诉监督,公开教育收费、招生等,特别是对进城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入学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等进行公开,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受到了群众的欢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136
4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内容还不够全面丰富,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
(二)具体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不断拓展信息公开途径,丰富公开形式,特别是进一步公开信息公开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