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
近日,市政府印发《保定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对《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依据、主要内容、政策亮点等有关情况进行解读:
一、背景依据
为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改善人居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起草了《管理办法》,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近日由市政府印发实施。
二、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规划与建设,源头减量,分类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促进与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八章。主要内容如下:
1.总则。依据多部法律法规制定,明确立法目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细化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乡镇(街道)的管理职责,界定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相关主体的责任。
2.规划与建设。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规划编制、建设、更新要求,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配套建设垃圾分类收集设施,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使用”。
3.源头减量。建立生活垃圾源头减量工作机制,从包装减量、限制一次性制品使用、推广净菜上市、推进绿色办公等方面细化具体要求。
4.分类投放。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和投放规范,界定不同区域分类管理责任人,规定管理责任人在设施设置、日常管理、宣传引导等方面的具体职责。
5.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与资源化利用。对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单位提出了具体明确的工作要求。
6.促进与监督。明确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志愿服务规范,以及联合监管、应急处理、信息化建设、投诉举报等内容。
7.法律责任。规定了违反《管理办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8.附则。对除外适用情形和施行时间进行了规定。
三、创新亮点
《管理办法》以细化职责分工、强化资源化利用、完善大件垃圾管理、推动信息化管理为创新点。完善、细化各级各部门职责,进一步明确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责任,特别是物业服务企业责任,对分类投放、收运、处置全过程管理提出要求。鼓励住宅小区、商场、超市等场所设置便民回收点,鼓励企业、单位和个人探索可回收物资源化利用方式。对大件垃圾实行定点投放和预约回收,拆解分类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加强信息化建设,鼓励应用推广智慧化技术设备,推动数据共享互通。
解读单位: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科
联系电话:0312-3105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