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国贸集团有限公司:
为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保定市国贸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班子的任职决定,经保定市国资委研究,决定:
保定市国贸集团有限公司设5人董事会,任命金雪飞、王海宁、王永妍、李斌等4名同志为董事,金雪飞同志任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工董事依法依规通过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不设监事会,相关职责由审计委员会依法承担。
提名王海宁、李斌、王永妍、张曼等4名同志为保定市国贸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人选。
鉴于公司尚处于设立初期,组织架构、业务板块及人员配置仍在规划完善阶段,外部董事选派需结合实际经营需求、岗位适配性及履职能力综合研判,经研究,暂不委派外部董事。待公司正式运营、治理机制稳定后择优选派外部董事,完善法人治理结构。
保定市国资委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