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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辖区内河通航水域认定结果公示

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工作安排,按照《河北省内河通航水域认定管理办法》的标准,拟对易县区域内易水湖、旺龙湖水域予以认定为通航水域,涞水县、涿州市、高碑店市、徐水区、满城区、顺平县、唐县、曲阳县、阜平县区域内水域认定为非通航水域。依据认定程序,现将拟认定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5 日至1月21 日

公示期间监督电话: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海事科0312-3209935;

保定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办公室0312-3085110。

 

易县通航水域认定结果

 

通航水域位置

通航水域航道(线)里程(Km)

通航水域面积

(平方公里)

金坡码头至老子峰码头

7.2

4

金龟码头至老子峰码头

6

3.2

大坝码头至老子峰码头

3.2

2.2

旺龙湖全域

1.5

0.8

 

 

 

               保定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