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我们重点围绕2022年全市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要点,对如何做好财政扶贫资金信息公开工作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了调查研究,通过深入分析,寻求对策方法,进一步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期内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明确资金监管责任,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大公开力度,切实增强公开实效,立足财政职能,落实工作职责。
(一)主动公开
依据《保定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工方案》,我局立足财政职能,不断强化财政资金信息公开,扎实推进基层政务公开。申请建立财政预决算公开专栏和衔接资金政策专栏,规范信息公开渠道,及时公开适时更新,有效加强各级各类扶贫资金管理;按照主动回应社会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的要求,积极健全解读回应机制,确保政策顺利实施;推进PPP项目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相关信息,建立PPP失信违约记录机制;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管理,深入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做好招投标信息和竣工信息等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2022年度共主动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215条。
(二)依申请公开
严格按照《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规定,执行依申请公开信息流程。在《保定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中明确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公开范围、公开程序等内容,所有依申请公开事项均在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答复内容完整规范。2022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我局党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把此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补充完善领导机构,在对原有网站管理办法等进行修改完善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规定网站信息内容由专人负责,综合性信息由政研室审核把关,业务性信息由各业务口分管局领导把关,形成了分工明确、审核严格、协同配合、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了信息公开工作深入推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申请公开专栏,规范财政信息公开渠道;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创新政策解读方式;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定期转载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部署,积极发表原创性文章。
(五)监督考评
深入贯彻落实《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社会评议办法》《河北省政务公开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印发《保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通报》《保定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及分工方案》《保定市2022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考核指标》,强化考评结果运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1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工作流程不够规范、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和深入、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主动性还不够强等问题。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按照市政务公开办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信息公开质量。规范公开信息内容,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提高公开政府信息质量,保证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全面提高路灯管理维护工作透明度,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二是继续完善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程序。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坚持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连续性和信息质量;三是持续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充分利用现有的宣传载体做好信息公开宣传工作,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形式。四是持续做好新条例学习贯彻。加强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把政府信息公开贯穿于我处工作的全过程。加强管理,落实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认真梳理和细化信息公开类别,强化制度执行,组织开展定期检查和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社会效益。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信息处理费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