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和《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编制本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以来,保定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省公安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按照“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总体原则,认真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深化公开工作,以信息公开促工作落实,以信息公开促为民服务。一是进一步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了保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市局各部门、各县(市、区)公安(分)局均成立了以部门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完善相关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规范工作流程。二是进一步规范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修改完善了《保定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完成了《保定市公安局政务事项公开目录》。三是继续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事项,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并对要公开的信息进行一事一审。四是加强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全过程的审查和监督,提高政府信息的公开质量和社会效果。
2022年,市公安局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官方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了《保定市公安局行政权力清单》《保定市公安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保定市公安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保定市公安局2021年预算项目绩效自评信息公开》等14条政府信息;在市公安局互联网官方网站“燕赵警民通”发布各类信息531条,保定市公安网络发言人微博发布信息1720条,微信发布信息757条;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省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格式》按时规范的对申请人给予答复,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诉讼2条,行政复议2条,均胜诉;受理“12345”市长热线平台工单13105件,已全部办结。受理中共保定市委社情民意办公室69件,已全部办结。承办省市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46件。其中,政协提案32件(含省政协提案1件),人大建议14件(含省人大建议7件),办结率、满意率均为100%。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发数量
本年新废止数量
现行有效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446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1153345
行政强制
6331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27.9293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在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