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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要求编制。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增进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一)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2年,市市场监管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聚焦疫情防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食品药品安全等关切社会民生的重点领域,做好权责清单及配套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公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各类信息1820条。

(二)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畅通当面、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多个依申请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降低政府信息公开错误率和复议率。

(三)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及时更新权责清单和政务公开事项清单。规范文件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坚持应公开尽公开。动态管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政策栏目,主动发布市场监管相关政策及政策解读,方便公众查询使用。

(四)推进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加强日常管理和信息发布,“保定市场监督管理”微信公众号共发布信息856条,粉丝量5.8万;“保定市场监管”微博账号共发布信息545条,粉丝量2001人。

(五)强化监督保障积极发挥市市场监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作用,统筹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开展政务公开培训,强化政务公开工作队伍能力建设,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2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3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7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7

行政强制

1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人民群众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政策宣传解读的形式还不够丰富,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还需进一步增强,与公众的互动服务还需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

2023年,我局将继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大政策宣传和解读,推动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更好地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政务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协调联动。加强组织保障和统筹协调,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政务新媒体“保定市场监督管理”被市委网信办评为2022年度保定市优秀新媒体账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