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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保定市人防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22年,我办依托市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办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公开政府信息6条。2022年度我办收到1条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我办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办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二是由于人防部门的国防属性,许多工作属于不宜公开范围之内,所以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受到一定的限制。

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办坚决按照上级的要求,巩固和提高已取得的成绩,进一步深入扎实地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社会民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2年我办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办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