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2年,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文件精神,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统筹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主动公开广泛、申请办理及时、信息管理规范、平台建设有力、监督保障到位,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3
14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53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241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较好的完成了政务信息公开的工作,但离市委、市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要求 还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
一是信息公开意识有待提升。部分基层部门公开意识不强,信息公开不够及时。下一步将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不断提高信息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与日常工作的无缝衔接,落实好专人负责,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
二是信息公开队伍有待加强。当前上级对信息公开工作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公开队伍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下一步将深入学习并严格执行信息公开条例,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学习培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信息处理能力。对与群众切身利益、方便群众办事、群众关心关注的信息公开不全面、不具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