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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供销合作社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市供销社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扎实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提高公开实效。建立政务公开长效机制,使政务公开成为一种自觉的意识和行为,同时,加强和完善领导机制,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每半年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就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任务时限,确保责任到人,坚决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二是强化信息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内容采集、审核、发布机制,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三是加强监督保障。强化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坚决杜绝政务新媒体“娱乐化”“空壳”等问题。2022年全年,市供销社未收到群众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无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年来,市供销社在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对照政务公开新要求,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信息公开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待加强,政务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规范等。 

       2023年,市供销社将坚决按照上级要求,继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不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单位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