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首页
保定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保定市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文件精神,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收到良好的效果。

      (一)提升主动公开实效。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做好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及配套权力运行流程图和办事指南公开,及时公开财政预决算、疫情防控等信息,召开“提升文化软实力”、“第五届保定市文化和旅游产业发展大会”、“书院之城建设暨保定书院标识”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提升了主动公开的实效。

      (二)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规范办理流程,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力求答复意见合法适当、有理有据。全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全部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三)规范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执行《河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政府文件信息公开审查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利用“政策文件”“政策解读”“财政(务)预决算”等专栏,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发布相关政策解读;强化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管,实行政务新媒体日常监测、督办、定期通报制度。

      (五)强化监督保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三项制度”,细化实化政务公开责任分工。对政策解读进行专项督查,对微信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账号进行系统监测,落实定期通报制度。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人民群众期待相比,仍有一定的差距:公开的广度和深度有待拓展,解读方式需进一步丰富,公开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2023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政务公开工作力度,聚焦问题、精准发力,不断提升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2年我局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