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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标题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发文字号 保政办规〔2023〕4号 发布机构 保定市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12-26 发文日期 2023-12-26
主题分类 效力状态 有效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保政办规〔202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