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保政办函〔2024〕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2024年5月28日市政府第四十二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自身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