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池区、竞秀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保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于2016年11月25日发布执行,现对相关内容补充说明如下:
一、细化5处声环境功能区域范围描述
1.黄花沟以北以东、东三环以西、七一路以南区域,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2.东三环以东、七一路以北、京港澳高速以西、复兴路(规划)以南区域,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3.乐凯大街以西、南二环以北、平安大街(规划)以东、南防洪堤以南区域,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4.京港澳高速以西、黄花沟以东以北、东风路以南区域,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5.乐凯大街以东、三丰路以南、铁路以西以北区域,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
二、明确乡村区域声环境管理要求
对于功能区划工作中未涉及到的乡村区域,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位于乡村的康复疗养区执行0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村庄原则上执行1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工业活动较多的村庄以及有交通干线经过的村庄(指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以外的地区)可局部或全部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集镇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独立于村庄、集镇之外的工业、仓储集中区执行3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位于交通干线两侧一定距离(参考GB/T15190-2014第8.3条规定)内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执行4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三、补充3类声环境功能区中的生活小区声环境质量管控要求
3类声环境功能区中的生活小区执行2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补充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
1.按照《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交通干线边界线”是指:城市交通干线中各级市政道路与人行道的交界线,无人行道的高架道路地面投影边界,各级公路的边界线,铁路交通用地边界线,城市轨道交通用地边界线,内河航道的河堤护栏或堤外坡角。
保定市主城区已建成各类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高速公路以及铁路干线,共计58条,其中城市快速路4条,主干路13条,次干路39条,高速公路1条,铁路干线1条,保定市主城区交通干线明细详见下表。
保定市主城区交通干线明细表
序号
名称
类型
范围
道路长度(米)
1
京港澳高速
高速公路
北三环-南堤路
8898
2
西二环
快速路
保满北线-南二环
14773
3
东三环
9286
4
北二环
西三环-长城大街
14688
5
南二环
西二环-长城大街
8540
6
乐凯大街
主干路
银河大道-保沧高速
20118
7
朝阳大街
20173
8
阳光大街
阳光盛景-天威路
9488
9
恒祥大街
北三环-天威路
8292
10
东二环
北二环-南堤路
8489
11
北三环
15468
12
复兴路
西堤路-京港澳高速
15286
13
七一路
西三环-京广线
20423
14
东风路
乐凯大街-聚贤街
12395
15
天威路
14368
16
三丰路
西堤路-天威路
6666
17
水源路
乐凯大街-朝阳大街
1145
18
建国路
次干路
西二环-建华大街
6576
19
向阳大街
银河大道-三丰路
13249
20
瑞祥大街
北三环-五四路
5979
21
永华大街
北三环-南二环
12202
22
明德街(规划永兴街)
北二环-复兴路
1709
23
学苑街
复兴路-七一路
1290
24
玉兰大街
东风路-天威路
1959
25
红旗大街
五四路-天威路
2455
26
长城大街
北三环-保沧线(南二环)
12147
27
莲池大街
七一路-保沧高速
10087
28
建华大街
东风路-三丰路
3014
29
利民街
三丰路-南二环
3076
30
恒源路
乐凯大街-永华北大街
5947
31
旭阳路
景光大街(规划路)-朝阳大街
3810
32
华光路
风能街以西-乐凯大街
1209
33
恒滨路
乐凯大街-阳光大街
2782
34
鲁岗路
2756
35
隆昌路
阳光大街-明德街(规划永兴街)
3356
36
创业路
乐凯大街-明德街(规划永兴街)
5888
37
隆兴路
5735
38
天鹅路
5024
39
盛兴路
西堤路-李庄街
7542
40
五四路
乐凯大街-东三环
9779
41
腾飞路
东三环-京港澳高速
1790
42
百花路
向阳大街-恒祥大街
2872
43
裕华路
建华大街-客运中心
5906
44
南仓路(规划马池北路)
利民街-长城大街
2551
45
保阳路(原农研所路)
乐凯大街-利民街
1731
46
金专路
瑞祥大街-永华大街
2072
47
天宁路
东二环-东三环
2018
48
东关大街
长城大街-玉兰大街
1860
49
富昌路
富江街-朝阳大街
2659
50
李庄街
鲁岗路-盛兴路
2183
51
富江街
天威路-富昌路
1479
52
聚贤街
顺达路-裕华路(规划)
1815
53
顺达路
聚贤街-开泰街
1199
54
顺通路
828
55
锦绣街
北堤路-隆兴路
1375
56
开泰街
七一路-裕华路(规划)
2753
57
华电路
永华北大街-长城大街
1673
58
京广铁路
铁路干线
安泰街-北三环
14779
2.确定4类声环境功能区的距离
①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为现状已建成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边界线外两侧一定距离内区域,距离的确定方法如下:
a)相邻区域为1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50m;
b)相邻区域为2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35m;
c)相邻区域为3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为20m。
当临街建筑高于三层楼房以上(含三层)时,将临街建筑面向交通干线一侧至交通干线边界线的区域定位4a 类声环境功能区。
②4b 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铁路干线边界线外一定距离以内的区域划分为4b 类声环境功能区。距离的确定方法同4a 类声环境功能区。
③4类声环境功能区划分的其它补充说明
a)交通干线建设规划未实施前应按照当前声环境功能区类别管理,规划实施后适时调整为4类声环境功能区;
b)对于4a类声环境功能区与4b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叠的部分,划分为4b类声环境功能区;
c)划分4类声环境功能区时,不同的道路、不同的路段、同路段的两侧及道路的同侧其距离可以不统一。
《保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及其补充说明由保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补充后的保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及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分别见附件1、附件2。
附件:1.保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情况
2.保定市主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分图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