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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保定市优秀民营企业优秀民营企业家和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
| 发布时间:2021-02-21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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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委决定,以市委、市政府名义表彰一批为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和个人。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等80家企业为保定市优秀民营企业拟表彰对象、保定维赛复合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苑初明等80人为保定市优秀民营企业家拟表彰对象、白沟新城经济社会发展局办公室主任马俊超等50人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2月22日至2月26日。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保定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形式为电话、信函、电子邮件,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3101625 电子邮箱:gxjzxqyc@163.com 收件单位:保定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通信地址:保定市隆兴中路179号
保定市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2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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