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编制。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主要从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进行总结。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按照“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除涉及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的事项外,新形成的主动公开信息都向社会公开,内容涉及决策公开、执行公开、机构与人事信息、规划与年度工作、财政资金公开、招标采购信息公开等多方面的工作,全局信息公开工作平稳有序运转,较好地保障了人民群众对行政审批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全方位解读政务公开工作内容
采取文字解读、图文解读、媒体解读、动漫解读、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增强解读回应效果,积极抓好落实政策宣传工作,举行新闻发布活动,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本年度共举办3次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详细解读了各项惠企便民政策。5月12日,召开了“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详细解读了“一链办”改革、“一业一证”改革和“一网通办”审批服务相关政策;9月18日,召开了《保定市行政审批局服务保障招商引资环境》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详细解读了“5110”标准服务,加速企业登记注册等服务保障招商引资环境的相关政策;12月16日召开了“保定市行政审批局优化政务服务环境 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众详细解读了药械经营行业创新审批,“无感审批”改革及“冀时办”等改革举措。积极参与河北省政府系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创新案例”宣传活动,通过图文形式对“拿地即开工、竣工即投产、生产即准营”“一链办”改革案例进行政策宣传,荣获2021年度全省政府系统“政策宣传解读工作创新案例”评选活动“十佳案例”和“最佳人气案例”。
(二)及时公布回应,进一步实现“应公开,尽公开”
明确专人负责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和维护,规范政府网站域名,完善网站读网检查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坚持每周对市行政审批局官方网站进行读网检查,及时做好常规新闻动态类栏目更新工作,截至12月底,我局通过保定市行政审批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9671条。在保定政务服务官方微博上公开505条;在保定政务服务官方微信上公开430条。通过网络、报刊、电视、广播等媒体发布宣传稿件119篇,其中,国家、省级媒体刊发61篇,市级媒体刊发58篇,有效提高了保定政务服务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依法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办理受理事项,畅通投诉受理渠道,通过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推进依法行政,2021年办理答复依申请公开信息17件,严格按照依申请公开办理要求及时办理。积极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2021年,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10件,全部为协办件,均按时向主办单位报送相关情况。通过积极协调与沟通,不断创新思路和方法,加大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力度,办结率、回访率和满意率均达到了100%。
(三)落实常态化“双公示”工作机制,提升信用信息双公示水平
积极对接全省信用信息“一张网”,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落实常态化“双公示”工作机制,依法依规推进失信惩戒,全面提升县(市、区)信用体系建设,推进信用承诺制改革,促进“信易贷”成果落地,广泛拓展信用服务应用,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统筹推进落实。截至目前,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暨“信用保定”网站累计归集各类信用信息共计近5亿余条,其中“红黑名单”信息10.5万余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49.3万余条,实现了失信被执行人领域联合奖惩在政府采购领域的落地,累计归集联合奖惩案例1.5万余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6460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4
3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1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保定市行政审批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主动公开的内容不规范,时效性不强等问题,在以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继续强化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充分利用好河北省政务服务网、保定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用中国等平台,实现政务信息公开化,切实提高办事透明度,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和公信力,为公众提供更加便利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