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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市农业农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把握政务公开新任务、新要求,抓好政策解读、舆情回应和平台建设,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提升工作质量,全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一)围绕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定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保定市农业农村局政务公开事项清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和程序、监督和保障等内容,保障公众知情权、监督权,实现依法行政。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及时公开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等,注重政务公开的可及性、可读性、实效性,让公众听得懂、记得住、用得上。

   (二)围绕“三农”工作加强政策解读。聚焦乡村振兴、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四个农业”等重大部署,解读相关政策措施、执行情况和工作成效。依托保定市农业农村局政务门户网站平台(http://www.baoding.gov.cn)先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保定市“一村一品”专业村认定管理办法》

等多个政策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确保公众对解读信息可视、可读、可感。通过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保定农业农村”发布《保定市农业农村局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政策指导手册》《农业农村部等11部门联合印发通知切实抓好冬春蔬菜生产确保“菜篮子”产品保供稳价》《15部门印发方案支持革命老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等相关政策信息,切实做好信息发布和指导工作。

   (三)围绕社会关切做好研判处置。做好疫情防控、农业生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准确把握社会情绪,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更好引导社会预期。9月16日,我市推进都市农业助力乡村振兴对接会议在高碑店市新发地顺利举行。12月9日,保定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建民和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处、财务审计处有关负责同志介绍都市农业发展有关情况,并回答了记者提问,及时回应了公众关心关切。

   (四)推进决策公开。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公开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公众意见,进一步增强决策的透明度。在制定重要文件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文件制定后,及时在市农业农村局官网开设专栏专题信息及解读文稿,进一步提升部门公信力。

   (五)推进执行公开。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工作执行和落实情况的公开力度。在重大行政决策执行过程中,跟踪决策的实施情况,主动了解利益相关方和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建议,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及时调整完善,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在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过程中开展“开门办案”,通过登门拜访、邀请调研等方式与代表委员沟通,做到办前充分了解意愿、办中主动求计问策、办后进行“回头看”,全面梳理答复意见,逐件检查办理效果。

   (六)加大重点领域公开力度。贯彻落实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公共资源配置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经批准的预算、决算。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调整完善并公开随机抽查监督检查事项清单,以种子、农药、肥料、饲料、兽药、农产品质量安全为重点,多渠道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增强监管公信力。全年共对10批兽药经营企业GSP检查验收情况公示,进一步增强了信息发布的透明度。

   (七)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将政务公开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有效推动政策措施落地落实。明确分工,优化流程,由局办公室推进、指导、协调、监督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3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0

0

1

0

0

0

0

0

0

1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些进展和成效,但是面对公众新要求、新期待,仍然存在一些不足。我局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方式、强化组织保障,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监督权。一是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学习培训,切实增强干部信息公开的法律和责任意识。二是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强化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三是做好局门户网站维护工作,不断优化细化栏目设置,公开社会关注度高、公众利益密切相关信息,丰富和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保定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