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医保〔2025〕59号
保定市医疗保障局
关于转发《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
〈河北省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实施细则〉 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白沟新城党群工作部、高新区民生保障局,市本级医保经办机构:
现将《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冀医保字〔2025〕7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河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河北省医疗保障按病种付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