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切实维护医保基金运行安全,根据《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保定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现将中止和解除医保服务协议的3家定点零售药店通报如下:
一、河北环京药品销售有限公司保定第十六分公司、保定市新市区亨康药店2家药店存在违规行为,根据《保定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自2025年6月27日起,被中止医保服务协议1个月。
二、保定御一堂医药销售有限公司存在违规行为,根据《保定市医疗保障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等相关规定,自2025年6月27日起,被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