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业余无线电台(站)管理,促进无线电资源有效利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业余无线电台管理办法》《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业余无线电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经核查,我局拟对全市(含定州、雄安新区)1173个有效期满且未提出延续申请的业余无线电台执照依法集中注销。
业余无线电台呼号注销1年后,相关电台呼号将重新投入分配。申请人拟再次申请设置、使用业余无线电台,且保留原呼号的,请于公告注销之日起1年内及时提出相关行政许可申请。
现予以公告。
河北省保定无线电监督执法局
2024年12月17日
联系电话:0312-3088403
附件1: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业余无线电台执照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