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在上级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保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结合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实际,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扎实推进行政执法工作,更好地保护了退役军人群体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工作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严格执法制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始终把行政执法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业务科室、乡镇、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具体落实,确保涉及退役军人、军人家属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认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与言复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合同,在合同、制度等材料上会前送法律顾问进行合法性审查。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积极组织单位全体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各项考试参与率与合格率均达100%,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服务意识。
(二)浓厚学法氛围,落实普法责任。建立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围绕习近平法治思想核心要义,采取领导干部带领学法、带头讲法、带头守法、带头用法、带头交流等形式开展学习研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系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河北省退役军人保障条例》、新出台《军人抚恤优待条例》《退役军人安置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组织军队转业干部开展退役军人政策法规及国防知识竞赛。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采取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向服务对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依托新媒体阵地平台,借助民法典宣传月、“七一”、“八一”、宪法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有针对性地宣传退役军人相关法规政策,开展专题培训68场、社会面宣传145次,将法治贯穿学习、宣传、工作的全过程。
(三)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管。规范行政执法行为,通过公开权责清单,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及广大人民群众监督;落实公示公告,充分保障广大退役军人的知情权;注重过程记录,注重工作过程留档备案。2024年,共为85190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发放抚恤补助金5.73亿元、医疗补助资4231.88万元,为5124名义务兵家庭发放优待金2.01亿元。安置351名由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其中事业编制317个,32人企业单位,1人选择自谋职业。组织执法科室和执法监督科室7人参加并通过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考试,规范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充分保障执法科室和人员依法行使执法权。落实年度执法任务,强化执法监管,健全“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机制,实施执法检查计划,开展监督检查活动,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四)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情况。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开展过程中,无相关投诉举报件;我局通过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和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督导检查,未发现优化营商环境和行政执法制度落实相关问题;2024年,我局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情况。
二、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建议
2024年,我局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有待提高,执法人员思想认识上的紧迫感和深度不够;二是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成立时间不长,《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系统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于2023年出台,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退役军人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政策理解和掌握还不够深入。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工作,一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全面提升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继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学法用法知识培训与学习,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与贯彻落实,强化依法行政意识。二是持续抓好“三项制度”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细化和完善“三项制度”,强化自检督查,加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的结合,确保权利在阳光下运行。三是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开展跨部门联合监管工作,共同推进退役军人事务行政执法工作。四是切实履行职责。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全面履行部门职责,不折不扣落实好涉及退役军人、军属的各项政策措施,维护好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全市退役军人工作法治化水平。
附件:2024年度行政执法行为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