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市民政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大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为打造法治建设高地贡献力量。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举措和取得的成效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大力推行权责清单制度,依据职能变化,对清单进行动态调整,权力界限更为明确,并在市政府网站公开。二是优化公共服务,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将市民政局行政权力事项、公共服务事项纳入“河北政务服务网”,实现“三级四同”,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清理工作。市民政局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对出台前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公平竞争和合法性审核,对有效期中的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清理,提出修改、废止、继续实施的意见。二是开展民法典涉及行政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市民政局代市政府起草的规范性文件共5件,均不存在与民法典立法精神相抵触或不一致等情况。
(三)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一是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提高决策质量。严格落实《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对社会群众普遍关心、涉及民生的,广泛开展意见征集。决策草案提交市政府讨论前,上报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二是完善法律顾问制度。市民政局聘请4名法律顾问,在规范性文件审查、合同审核和重大行政行为咨询等方面通过咨询法律顾问,确保重大决策的合法性。
(四)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贯彻落实三项制度要求。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省、市行政执法公示平台、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公示行政执法信息。行政执法全过程文字记录规范,并按要求归档。明确市民政局重大执法决定范围,制定了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二是认真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制定了《保定市民政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细则》,严格随机抽查检查工作程序,深入推进联合抽查,加强对省监管平台的使用。2020年共开展跨部门联合抽查2次,内部联合抽查2次,抽查结果全部录入系统向社会公开。
(五)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司法监督。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落实主要负责人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圆满办结人大和政协各类建议、提案。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尊重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落实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相关制度规定。 二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面梳理全局工作,制定《保定市民政局政务公开事项目录》,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进一步将政务公开的内容、时限、主体、依据、渠道和载体及责任处室等事项向社会公开。
(六)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健全预防与依法化解纠纷机制。为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制发了《保定市民政工作行政调解实施办法》,成立了行政调解工作委员会,坚持调解先行,综合利用行政和法制宣传教育的方式,有力地促进了我局行政调解工作的落实和有序开展。二是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全年办理信访案件20余件,群众满意度较高。
(七)全面提高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培训,把宪法、业务相关法律、党内法规等的学习宣传融入日常业务工作各环节和全过程,把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学习宣传纳入局党组中心组和党组织学习内容,纳入年度学习计划。组织宪法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知识的考试。
(八)落实普法责任制,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结合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基层政权治理等业务,深入开展“法律进社区”等活动,按要求积极参与“国家安全日”“宪法宣传日”等时间节点的普法宣传活动。
二、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2020年,市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表现在对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设是行政机关的一项综合性、基础性、全局性工作的认识还不够深入,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依法协调和处理各种问题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法制宣传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形式还不够灵活多样,针对性和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三、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意见建议
(一)加强法制队伍建设。明确法制审核机构的工作职能,全面提升法制审核机构工作能力;保证法制工作人员数量和质量,适当增加法制机构人员编制,专编专用。
(二)加强执法能力培训。定期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参加基础法律知识培训、专门法律知识轮训和新修订法律法规专题培训,并将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考核内容和任职晋升的依据之一。
(三)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明确各类监督主体的权限范围,强化责任,各司其职,拒绝互相推诿。其次监督要全过程,避免出现重事后监督,轻事前和事中监督的现象。
保定市民政局
2020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