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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邮政管理局主要职责

主要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邮政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邮政服务标准,研究拟订本地区邮政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本地区邮政市场以及邮政普遍服务和机要通信等特殊服务的实施,负责行业安全生产监管、统计等工作,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承办上级邮政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一)办公室主要职责: 

1.研究提出我市贯彻落实邮政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的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研究有关部门起草的涉及本地区邮政行业的法规、规章等,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3.负责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府网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4.根据上级邮政管理部门有关规定,负责外事工作;

5.负责党务、纪检、监察、工会、共青团工作,开展党内监督、纪律检查、效能监察等;

6.负责人事劳资、教育培训、退休干部管理等工作;

7.负责财务管理、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

8.负责秘书、文书档案、印章使用与管理、机要保密、安全保卫和重大事项的督办等工作;

9.负责对外协调工作;

10.负责其他办公室相关工作。

(二)普遍服务(机要通信)科主要职责: 

1.依法对本地区邮政企业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河北省邮政条例》、《邮政普遍服务标准》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贯彻机要通信、义务兵通信、党报党刊发行、盲人读物寄递等特殊服务的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3.定期监测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水平,建立完善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等监管报告制度、质量监控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 

4.推动建立本地区邮政普遍服务体系,推进邮政普遍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5.商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制定和落实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保障政策; 

6.依法办理有关邮政普遍服务事项的备案和审批工作; 

7.负责检查邮政机要通信工作,保障邮政机要通信安全,协调解决有关机要通信安全的重大问题; 

8.按规定处理涉及邮票印制、发行、销售管理的有关工作; 

9.负责本地区邮政特邀监督员管理,组织开展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的社会监督; 

10.负责本地区行业“扫黄打非”工作; 

11.负责其他邮政普遍服务和特殊服务事务管理。 

(三)市场监管科主要职责: 

1.依法对本地区邮政市场实施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 

2.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专营权,组织查处无证无照、超范围寄递等违法行为; 

3.配合上级邮政管理部门贯彻落实快递业务的市场准入、退出;

4.建立和完善快递业务监督管理体系,依法监督快递业务服务质量; 

5.负责邮政通信安全的管理和监控制度的执行; 

6.负责制订本地区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协调邮政业应急体系工作; 

7.负责与本地区公安、国家安全、工商、海关等部门的协调工作; 

8.负责本地区邮政业消费者申诉受理工作,处理涉及邮政服务质量的用户申诉; 

9.负责我市邮政业统计数据的收集、整理、编报及分析工作;

10.依法监管集邮市场; 

11.负责其他邮政市场监管事务管理。

办公地址:保定市五四西路18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

联系方式:0312-5933099

负责人:房德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