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保定市国动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秉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理念,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实效,切实增进群众对国防动员工作的理解与满意度。
一、聚焦重点领域,深化主动公开。紧扣国防动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人防工程等民生关切领域,全面公开权责清单、权力运行流程图及办事指南。严格落实保密审查机制,精准界定公开范围,统筹兼顾公开时效与信息安全。及时更新机构职能、政策文件等核心信息,规范公开年度预决算、工作总结及工作计划,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全面、准确、合规。
二、规范办理流程,提升依申请公开质效。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制度,细化办理标准,优化工作闭环。强化申请办理专业化水平,精准回应群众诉求,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依法保障群众知情权与监督权。
三、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信息审核管理。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执行“谁制发、谁负责,谁审查、谁把关”原则,对拟公开信息开展多层级审核,全面核查内容合法性、表述准确性与发布严肃性,从源头杜绝信息错漏,筑牢政务公开质量防线。
四、优化平台建设,夯实公开载体基础。以门户网站为核心公开平台,落实专人负责运维管理,保障网站安全稳定运行,实现政务信息实时精准发布。持续优化平台栏目设置,提升信息发布功能,规范内容编排格式,不断提高信息发布效率与传播质量,打造便捷高效的政务公开渠道。
五、健全保障机制,凝聚工作合力。调整完善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厘清综合科统筹协调与各科室分工协作职责,对照标准规范清单协同推进工作。组织开展政务公开专题培训,强化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持续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办政务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内容与上级要求、公众需求存在差距,精准性有待提升;二是因国动工作国防属性特殊,部分事项属不宜公开范畴,公开内容受到客观限制。
下一步,我办将严格落实上级部署,巩固工作成效,针对性补齐短板,深化公开内容、优化公开方式,全力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效,为群众提供更优质高效的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办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我办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