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不断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以公开促规范、促落实、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效,切实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聚焦就业、社保、人才等民生领域,深入推进政策解读,明确政策要点、操作流程标准等内容,让企业和群众好领会、易落实。通过局门户网站、政务微信、政务微博等平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93条,内容涵盖政策法规、工作动态、行政执法、财政财务等各类信息。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不断优化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推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持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水平。全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6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公开由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定印发的文件和重要决策,严格信息公开发布审核流程,对发布信息进行登记,做好台账,确保及时、准确公开政府信息。
(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全力做好门户网站建设工作,要求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管理,确保网站安全有效运行,实时精准公开政务信息。进一步提升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功能,不断优化、规范栏目设置,不断提升信息发布质量和效率。利用“保定人社”微信公众号、“保定人社局”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将人社政策法规、业务经办流程、工作创新举措、先进典型经验及时推送到各类融媒体平台,不断提升群众对人社政策的知晓率和认可度。
(五)加强监督保障。制定《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信息发布审查制度,严格规范发布信息。安排专人负责网站运维管理工作,要求网站运维人员定期对网站进行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939.12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保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还存在主动公开的时效性不强等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机制,明确工作职责,以服务群众为目的,通过多种渠道进行宣传,以提高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有效发挥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在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未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