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关切,以更高质量不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和使用政府信息的权利,夯实公开工作基础,有序推进政务公开各项工作。
(一)持续推进主动公开。围绕工程建设、行业管理等重点领域,及时公开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印发的各类文件和重要决策,全年共公开各类文件及政策解读22件,重大决策预公开6次。召开“聚焦服务保障改善民生,高质量推进交通项目建设”新闻发布会,受到社会与媒体的广泛关注。
(二)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更新我局《信息公开指南》,不断优化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制度,推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持续提高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化水平。依法依规答复公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有效降低政府信息公开错误率和复议率,全年共处理依申请公开2件,其中被申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完善相关工作流程,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不断扩大主动公开。严格落实政务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严把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信息发布关。
(四)加强政府信息平台建设。持续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拓宽信息公开渠道,通过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等公开信息,发布出行天气信息、驾培信息等服务信息,设置“信息查询服务”、“电子证照核验”、“运政一网通办”等功能,提供全国道路运政从业人员、营运车辆、经营业户等信息查询服务。“保定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全年共发布信息199条,其中原创67条,转发132条,提供了便捷的信息获取渠道。
(五)加强监督保障。不断强化局机关各科(室)及局直各单位责任意识,坚持常态化开展检查自查,及时与上级主管部门沟通协调,对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
二、主动公开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5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839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0.787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其他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便捷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
下一步,我们将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督导检查,强化业务培训和经验交流,提高政务公开工作能力素质,不断拓宽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2024年保定市交通运输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