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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定市司法局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法》等规定,发布本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准确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司法行政重点业务项目,全面推进行政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大公开力度、落实公开任务、回应群众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服务工作实际的水平。

    (一)围绕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加强用权公开

    1、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政策解读,推进规划信息的归集整理和公开,积极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梳理我单位行政权力和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并按要求公开。

    2、加强行政决策信息公开。我局研究制定相关工作制度,涉及公共利益和公众权益的重大事项,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预先主动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及其说明等材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河北省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规范》,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水平,健全完善相关制度,推行答复格式文书标准化,降低政府信息公开错误率和复议率。建立健全基层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机制,直接涉及相对人权益的重大行政决策,以适当方式充分听取了利益相关方和社会公众意见。

    3、加强政务信息管理。按照河北省政府关于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安排,部署我市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并按要求时间落实清理任务。一是制定《保定市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规定》,《规定》是对省文件的细化和补充,操作性、指导性更强,从备案审查的文件类别、基本流程、具体标准,审查方法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范。二是以政府办名义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和统一有关工作的通知》。目前市本级、所有县(市、区)和市政府各部门全部建立了“三统一”制度,实现了行政规范性文件使用具有识别性的专用文号,弥补了依法行政指标中的短板弱项。三是做好专项清理工作。此次清理涉及105件市本级现行有效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27个政府部门,逐件梳理,不留死角。对各单位报送的清理意见进行汇总、整理和审定,形成了清理报告,请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并公布。本次清理,共有3件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16件宣布失效、17件集中修改、10件延长有效期。

    4、聚焦主责,不断加大司法行政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一是加强行政权力信息公开。公开行政权力事项清单,实行清单动态管理。通过依法向社会公开司法行政部门职权及其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运行流程、监督方式等信息,对于承担的行政权力事项,发布服务指南,列明申请条件、基本流程、收费依据及标准等内容,并做好各类信息的及时更新、定期完善,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二是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公开。积极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和网上动态管理工作,依托保定人民政府网、局网站等平台载体,开设“保定市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专题,集中向社会公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理由依据、拟解决的问题、解决方案、听证情况等内容,健全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信息公开等工作机制;在局网站开设“保定市行政执法统一公示平台”专题,推动各相关部门集中进行行政执法主体公示、行政执法人员公示、行政执法决定(结果)信息公示,向社会公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双随机一公开”等相关信息内容,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三是强化司法行政重点工作信息公开。深入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主动、及时、准确地公开司法行政领域各项法规政策,发布惠民便民政策和重大业务项目进展情况,接受社会群众监督。坚持把人民群众尤其是行业服务对象关心的决策过程、热点事项的办理程序和办事结果,以及公共法律服务事项、法律服务公益活动等作为公开重点,及时公开新法新规、工作动态、公示公告等。四是推动公共服务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法律服务机构、法律服务事项办理流程、服务指南等便民信息,方便群众及时获取法律服务,提升工作质效。五是做好信用信息公开。加强与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对接工作,认真落实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双公示”工作要求,及时主动向社会公示相关信息。六是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指导全市县级及以下司法行政机关等,依据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基层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全面梳理公共法律服务领域公开事项,制定公共法律服务政务公开标准,细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形式。

    (二)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制度落实

    1、强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2023年我局官网共发布信息530条,独立用户访问总量达到54405人次,网站总访问量132706次。可全程在线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数量42项,办件量总数达227件,留言办理41件。微博信息发布1138条,关注度达到6048人。微信公众号发布940条,订阅数达到30225人。

    2、加强公开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强局网站、政务新媒体管理,完善开设整合、内容发布、抽查监测、网络安全防护等制度,加强统筹规划和顶层设计,推进局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数据融通、服务融通、应用融通,打通信息壁垒。

    (三)围绕政务公开基础工作,加强制度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我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重大问题。明确由局办公室承担政务公开工作,并配齐配强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下级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2、深化宣传引导。《为现代化品质生活之城夯实法治基础 保定狠抓全面依法治县规范化建设》《顺平法治服务“一站式”》《筑牢防汛“安心墙” 撑起法治“保护伞”》《卓殿强:迎难而上解民忧的模范调解员》《冲锋在前是我们的责任和使命》《暴雨洪灾面前彰显责任担当》共6篇文章被《法治日报》刊登。《行业调解为企业和职工维权提供新渠道》被《工人日报》刊登。《河北法制报》10月19日头版头条刊发我局《顺平:公证“告知承诺制”跑出便民利民“加速度”》。《河北日报》10月8日头版刊发我局《定兴“四支队伍”送法上门》。2023年,市司法局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双十双百”(“双百”即100个“好新闻”和100个“好故事”)宣传工作中评选排名全省第二。

    3、充分发挥权威平台作用。经与市政府新闻办主动请示沟通,9月7日,以市政府新闻办名义召开“充分履行‘三大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新闻发布会。保定市司法行政系统切实充分履行党委、政府法治机构、党的政法机关、政府组成部门的“三大职能”,重点对我市依法执政、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普法等各项工作进行了新闻发布,在充分履行“三大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上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0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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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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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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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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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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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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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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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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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社会需求还存在不小差距,需要在今后不断加以改进和完善,主要表现为:一是政务公开的广度、深度还不够,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治需求不匹配;二是社会公众了解司法行政工作的渠道不多,缺少宣传精品、优质渠道。

    2024年,我局将积极推动“数字法治·智慧司法”二期建设,持续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等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等工作,及时公开司法行政工作法律法规、政策措施等信息,做好法律服务信息公开,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增强司法行政工作透明度和群众获取信息便捷度,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坚决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和《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全面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