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众惠住房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国资委研究,决定:
委派王宇同志任保定众惠住房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法定代表人;
同意张爱红同志为保定众惠住房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经理人选;
臧铁柱同志不再担任保定众惠住房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职务。
保定市国资委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