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省关于地方金融组织规范整治工作要求,根据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名单推送并经组织对“失联”“空壳”地方金融组织以及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市场主体进行排查认定,现将认定为属于“清理类”地方金融组织及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市场主体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将按程序进行清理。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向所属地方金融管理机构进行反映。
公示期:2025年1月16日—2025年2月14日
附件:“清理类”地方金融组织及违规使用地方金融组织字样的市场主体名单
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月16日
联系电话:0312-3088337、30881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