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政函〔2020〕30号
(根据2021年10月13日保政发〔2021〕4号修正)
(根据2022年12月7日保政发〔2022〕5号修正)
(根据2023年10月27日保政规〔2023〕8号修正)
(根据2025年11月27日保政规〔2025〕3号修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保定市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办法》已经2020年5月14日市政府第七十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保定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