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竞秀区大激店镇大激店村 被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

近日,国家民委发布《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488个地方和单位被命名为第十二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有效期5年。保定市竞秀区大激店镇大激店村入选,是全省12个入选单位之一。

近年来,保定市竞秀区大激店村紧紧围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以“四个三”为载体,持续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党支部带头抓创建、系列活动强创建、典型引路促创建“三项措施”凝聚团结力量;坚持文化浸润,构建民族文化保护平台、互嵌式发展平台、学习宣传平台“三个平台”搭建交流桥梁;坚持民生为本,实现产业带动各族群众创业就业、教育带动共有精神家园建设、公共服务带动乡村面貌“三个带动”共享发展成果;坚持治理创新,推进“网络化”赋能基层治理、法治化保障赋能发展、数字赋能民族团结“三个赋能”促进和谐发展的创建模式,扎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大激店村村容村貌越来越靓,大激店旅游景区成为全国网红打卡地,2025年村集体年收入650万元,村民年均收入3.65万元,全村各族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