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示 |
巡 视 公 告 |
发布时间:2024-11-04 信息发布人:管理员 |
按照省委部署,省委第七巡视组即日起对保定市开展巡视,提级巡视市纪委监委机关和市委组织部,时间2个月左右。现将有关信访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要受理对象。保定市委和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其他省管干部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主要负责人,以及重要岗位人员。 二、受理信访内容。主要受理反映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落实巡视、审计、财会、统计等监督发现问题整改等方面的问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来信来电来访。对关于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问题的反映,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移交有关单位处理。 三、信访反映渠道。设值班电话0312-5892779(8:30至12:00、13:30至17:30)、联系手机18830681007(只接收短信)、邮政信箱保定市A145信箱转河北省委第七巡视组收(邮编071000)、电子邮箱hbswxsz07@hebei.gov.cn、专用二维码,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政协、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信访局、市行政审批局门口设联系信箱,在市群众工作中心设专门接访窗口。受理信访截止到2024年12月27日。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省委巡视组纪律作风情况进行监督。监督电子邮箱hbswxsz00@hebei.gov.cn。 省委第七巡视组 2024年11月4日 |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