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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政策解读

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


      保定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12月3日起实施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现就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2022年9月16日,公安部交管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公交管〔2022〕299号),要求要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国发〔2022〕12号)和公安部《2022年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重点措施》(公通字〔2022〕17号)。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更好保障物流畅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助力稳住经济大盘。2022年10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第十次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电视电话会议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方案要求进一步便利货车在城市道路通行。根据上述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货运车辆在我市城市道路通行,营造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制定了《保定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主城区货运车辆限行措施的通告》。

      二、适用范围:

      保定市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东三环(含上述道路)以内区域及高铁片区路段(聚贤街、开泰街、顺通路、顺达路、东风路的聚贤街至东三环段)。

      三、主要内容:

      (一)黄牌照货运车辆(包括重型、中型货运车辆及专项作业车,下同)每日22时至次日早6时允许在西三环、北三环、东二环、西二环、北二环及二环、三环之间的道路和高铁片区路段(聚贤街、开泰街、顺通路、顺达路、东风路的聚贤街至东三环)通行,其他时间限制在上述路段通行。城市核心区域南二环(含)、东二环、北二环、西二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及东三环全天限制通行。

      (二)重型、中型新能源货运车辆除高峰期(早7:00—9:00、晚17:00—19:00)外,其他时间均可在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含)以内区域通行。

  (三)蓝牌照货运车辆、轻型新能源货运车辆及车长不超过6米、总质量不超过8吨的黄牌照厢式货运车辆高峰期(早7:00—9:00、晚17:00—19:00)限制在东二环、北二环、西二环、三丰路(不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通行,其他时间此区域可通行。

      (四)危险货物运输车、工程运输车全天限制在东三环、南二环、西三环、北三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道路及高铁片区路段(聚贤街、开泰街、顺通路、顺达路、东风路的聚贤街至东三环段)通行。

      四、其他规定:

      (一)皮卡车、微型普通货车可在市区范围内正常通行。

      (二)重型、中型货车全天禁止驶入高架路通行。